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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倍加努力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作者:

      编者按: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工作者,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去年9月以来,从中央到自治区相继下发了两个重要文件,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为学习贯彻新要求,宣传我区律师取得的优异成绩,推动我区各部门出台完善有关律师工作的政策措施,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与本报特此联合推出“落实中办发意见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系列报道,今日推出第一篇专访司法厅厅长赵波的文章,敬请垂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从去年9月开始,国家和自治区先后下发了两份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中办发〔2010〕30号、桂办发〔2011〕37号。下发这两份重要文件有何背景和意义?文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有哪些亮点和具体举措?自治区司法厅和广西律师协会就贯彻和落实这两份重要文件开展了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自治区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赵波。

  记者: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律师的作用日益突显。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是当前党委政府很重视的一个方面。赵波厅长,这两份指导性文件的下发有何背景和意义?

  赵波厅长:我认为,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愈加重视律师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展律师事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律师工作指明了方向。2010年8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律师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2010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30号),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律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也十分关注我区律师行业的发展。为推动新时期律师工作实现新发展,2010年2月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亲自到广西律师协会调研,与律师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听取律师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决策,于2011年7月20日,批准转发了《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西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桂办发〔2011〕37号)。

  这两份文件的出台,对于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律师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记者:《实施意见》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西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哪些具体举措?主要亮点在哪?

  赵波厅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广西律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紧密结合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同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阐述了律师工作在我区经济社会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阐明了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方法途径,强调了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和保障政策,是新时期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实施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西律师工作,是适应广西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4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发挥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有效途径,探索建立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二是发挥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作用,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不同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平等发展;三是发挥在理顺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进一步探索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方法和实现途径,充分运用律师于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广泛接触的优势,发挥律师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于诉讼调解(司法调解)中的作用,发挥其沟通政府与民意的桥梁作用;四是发挥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作用,推动律师积极为“三农”、学校、社区等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要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将律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律师党员的培养使用制度,推荐优秀律师尤其是优秀党员律师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会代表,为优秀律师特别是优秀党员律师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律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和保障力度。各级审判、检察、公安机关要依法落实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权利。要完善诉讼中听取律师意见的制度。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要将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律师培训工作所必须的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依托司法行政现有的教育资源建立律师培训基地。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律师人才专家库。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律师工作体制机制。严格律师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切实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完善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制度,不断完善科学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完善律师执业奖惩机制,积极培育律师行业先进典型,加大律师行业表彰宣传工作。

  记者:这两份指导性文件出台后,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在贯彻落实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赵波厅长:首先,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开展“经济发展·法律服务在行动”、“平安广西·法律保障在行动”和“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在行动”为载体,创新服务方式,搭建服务平台,着力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积极组建自治区人民政府律师顾问团,建立健全区各级政府律师顾问团(组)。为政府依法行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建立100名优秀律师人才库,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全区共有100余名律师担任了183个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

  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律师参政议政、促进依法治桂职能作用,为人大立法、政协参政议政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全区共有110名律师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数量比2010年增加了23人。律师以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名义向立法机关提出《关于加强对农村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建议》等多项立法建议,提案近百份。仅去年,自治区政协40个优秀提案,有百分之十来自10名自治区政协律师委员。

  第二,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律师权益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厅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沟通会商机制的意见》、《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规定》、《关于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等“六个配套文件”,标志着广西法院系统与司法行政系统的沟通协作进入了新阶段。

  司法厅与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司法厅与高院、自治区检察院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查阅复印案卷材料有关问题的意见》。两个文件的印发,对进一步改善我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三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三,以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为目标,积极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发挥律师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的职能作用,宣传法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体制机制,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市县(区)市委书记大接访工作,参与各级政府在发展经济中面临的征地、房屋拆迁、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化解工作,引导信访当事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为大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妇联决定,在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队),面向妇女儿童开展法律服务和维权工作。

  第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尤其重视加强诚信建设。当前,广西律师协会正在完善律师诚信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推动律师诚信建设。落实完善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制定并施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逐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积极培育律师行业先进典型,加大律师行业表彰宣传工作。今年,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开展了“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以及“广西十佳律师事物所、十佳律师”的评选活动,共评选出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等50家优秀律师事务所,黄志文等100名优秀律师;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等10家“十佳”律师事务所,王莹文等“10名”十佳律师。

  记者:赵厅长,对今后的广西律师工作,你有哪些新希望新要求?

  赵波厅长:我认为,对广西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要充满信心,对广西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律师管理工作也要充满信心。在争取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对律师工作)的支持,争取搭建律师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平台的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与广大律师一起共同努力,争取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社会地位、提高律师参政议政能力,争取解决律师工作经费保障!我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推动我区律师事业又上新台阶,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和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